2013年7月9日星期二

高雄骨灰罐-想錢想瘋了 他竟偷骨灰罐敲詐

高雄骨灰罐-想錢想瘋了 他竟偷骨灰罐敲詐
潛入墓園偷出骨灰罐,敲詐高雄骨灰罐勒索管理處人員。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對這宗敲詐勒索罪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阿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勒索信貼在墓園管理處門牌上

據阿強供述稱,自己沒有固定工作,平時在市場擺攤賣衣服爲生。一次偶然的機會,阿強在釣魚時看見墓地,便動了犯罪的念頭。

2012年12月30日晚7時許,阿強竄至中山市某墓園管理處,用石頭砸爛該處的骨灰樓西區第9行某處的墓碑後,將墓位內的3個骨灰罐搬至附近的草地、河邊藏匿,過程中,被告人阿強不慎將1個骨灰罐掉入河中。隨後,被告人阿強將事先寫好的勒索信貼于該墓園管理處的門牌上,信上寫:“尊敬的領導,告訴你們一個不幸的消息,你們的骨灰牆骨灰壇,我拿了三個,想拿回來,給我手機發短信,打電話我不接,不要報警,請三思而行。”

1個骨灰罐遺失 2個歸還墓園

此後,阿強通過手機多次向墓園管理人員吳某友發送短信勒索錢財,一開始要求給款爲9萬,每個3萬,後來高雄葬儀討價還價變爲1。5萬。2013年1月5日,吳某友將1 。5萬元轉賬至被告人阿強提供的銀行賬戶,阿強隨即將上述錢款取出用于個人揮霍。

2013年1月8日,公安人員在廣東省市高新區唐家灣鎮金鼎一住房內將被告人阿強抓獲歸案。破案後,公安機關繳回2個骨灰罐並已發還墓園管理處,被告人何強的家屬向墓園管理處退賠5000元。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阿強無視國家法律,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應依法懲處,遂判決被告人阿強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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